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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征兵办公室主任陈纲要就兵役登记工作答记者问

【信息时间:2019-01-15 15:19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19110日,征兵工作正式启动。近日,记者就我区兵役登记工作采访了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征兵办公室主任陈纲要。陈纲要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兵役登记的对象是什么?

答:常住户口在许昌市建安区范围内,201912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2019年年底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以进行登记。初中毕业年龄在20周岁(含20周岁)以内、高中毕业或大学在校生年龄在22周岁(含22周岁)以内、大学毕业年龄在24周岁(含24周岁)以内的男性公民,未参加过兵役登记的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进行核对。女青年和退伍军人不登记。

问:兵役登记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110日至630日。

问:兵役登记程序是什么?

答:1、网上填写信息。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微信号:henanzhengbing),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3、现场确认。适龄青年本人持下载打印的表格,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就读学校武装部现场确认;

4、目测初审。乡(镇、街道办事处)、学校武装部设立固定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据规定作出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核;

5、领取《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办事处)、学校武装部将县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青年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问:适龄青年不进行兵役登记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兵役登记既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法定职责。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按时进行网上兵役登记。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1、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2、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3、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者体格检查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问:征兵政策咨询方式有哪些?

答:1、网上咨询: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

2、微信咨询:河南征兵(微信号:henanzhengbing

3、电话咨询:建安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4-2971765

      值班室电话:0374-2971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