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建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护航我区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豫政〔2019〕11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许政〔2019〕16号),结合我区实际,区应急管理局起草了《建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在2019年7月8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建安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卢中甫
电话:5111018
传真:5136536
建安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