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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反馈: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划定建安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结果

【信息时间:2026-04-30 15:51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划定建安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3月27日至4月27日,在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征集活动已结束,许昌市建安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未收到有效的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感谢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



许昌市建安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