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县处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制度,分包县处级领导定期深入项目一线实地调研,帮助项目单位解难题、破瓶颈。坚持专班推进机制,建立重大项目推进专班,区委、区政府定期听取专班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建立项目推进台账,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推进节点,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二、抓好要素保障。统筹土地、资金、用工等要素保障,持续完善重点项目资源要素优先配置机制,做到建设用地指标、能耗指标、环境容量指标应保尽保。抢抓国家政策“窗口期”,拓宽项目融资渠道,提高政府投资效率,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加强部门联动,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实效,实现信息互通、要素共保、难题共解。
三、强化督导落实。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周例会、月讲评、联审联批、预警管理等推进机制,紧盯项目签约率、落地率、开工率、投产达效率等指标,加大重点项目调度力度,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实施。督查部门要加强督导,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