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发改审批〔2024〕14号
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建安区烟叶电能烤房建设项目(专项衔接区级配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建安农〔2024〕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缓解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降低空气污染指数,大力推进烟草农业生产散煤治理,最大限度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全力支持全区烟叶烤房电代煤工作。同时减低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烟叶的品质和等级,进一步提高建安区烟叶生产的经济效益,助力推动当地烟叶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建安区烟叶电能烤房建设项目(专项衔接区级配套)。
二、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新建电能烤房400座,每座占地面积约36平方米,每座4层。项目计划采购设备400套,主要包括分体式热泵机组、加热室配件(含备用电辅热)、热泵烤房控制器(含通讯模块)、装烟室、加热室(聚氨酯板房)、装烟室基础与地面处理、编烟棚及低压供电线路、40台250KVA变压器、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培训及相关服务。
三、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四、项目选址:本项目位于建安区榆林乡、蒋李集镇、张潘镇、五女店镇、椹涧乡、灵井镇、苏桥镇。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衔接资金。
六、该项目可研报告中的节能篇章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要求。
七、项目法人需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及重要原材料等环节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八、如需对本项目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审批机关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资源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希接文后,抓紧时间开展下步工作,制定设计方案,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投资科审批,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