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发改审批〔2024〕25 号
建安区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许昌市建安区西水东引工程(石梁河、老潩河水系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建安水文〔2024〕7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建安区用水问题,保护与修复水生态系统,建设水生态文明,提高城市品位。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许昌市建安区西水东引工程(石梁河、老潩河水系连通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建安区境内,起点为建安区石梁河入清潩河口上游300m处,终点至饮马河、小洪河及老潩河。
三、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为许昌市建安区西水东引工程(石梁河、老潩河水系连通工程),项目自石梁河入清潩河河口上游300m处为起点,在起点处设计泵站;从泵站处埋设管网至永宁街,然后沿永宁街向东埋设管网至饮马河,在龙泉街埋设管网至北海,管网全长约5.5km。起点河底高程70.3m,蓄水常水位为73.1m,终点高程72m。主要输水管道工程。
项目输水管道工程总长5500m,泵站设计水泵5台,采用500QW2200-12-110(三用二备)。道路破损及恢复面积360㎡,绿地破除及恢复面积1524㎡,新建阀门及检查井18座,排气阀井8座,排泥阀井14座。
四、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建设周期为2024年至2025年。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估算总投资73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为6231.87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用214.14万元,独立费用437.76万元,基本预备费239.9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00.7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75.57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
六、该项目可研报告中的节能篇章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要求。
七、项目法人需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及重要原材料等环节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八、如需对本项目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审批机关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希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制定设计方案,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投资科审批,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