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区直各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办基〔2022〕1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中心校、区直各学校认真执行,切实将意见中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措施落地见效,区教育体育局将适时进行检查督导。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