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区直各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首次“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离退函〔2022〕18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中心校、区直各学校认真组织,贯彻落实。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第一年,各学校要站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积极组织宣传。
二、强化落实
各学校要在本次活动中,成立宣传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制定周密的计划,利用不同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加强宣传
各学校要以这次“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课堂、节假日、家长接送学生等时间节点,通过融媒体、宣传手册、各种版面、横幅标语、网络平台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反馈
各乡镇中心校、区直各学校(幼儿园)在开展宣传活动时要注重效果。不走过场。活动结束后,各乡镇以中心校为单位、区直学校以校为单位,把各单位的宣传周活动情况报告电子版文字材料1500字以内、图片5张,以邮件形式于2022年5月16日前,报区教体局家校合作中心,作为今年学校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王德志
电话:5119171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首次“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