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豫发〔2019〕13 号)、《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豫教党〔2019〕55 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发放农村教师生活补助。
一、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乡镇分月报送符合要求的教职工名单和补助发放明细存档备案。
二、发放标准
2019年7月1日起,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的生活补助非贫困县按 200 元、300 元、500 元标准发放。
三、经费保障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纳入预算收支管理,2019年7-12月发放农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411.93万元,2020年1-12月发放农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802.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