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二级机构:
为促进中小学规范办学,科学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按照《建安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督导评估的性质
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是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对中小学校的常规性综合督导评估,是政府对中小学校进行行政监督和教育督导机构“督学”的主要形式,是保障素质教育顺利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机制。
二、督导评估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任务,以推动中小学校规范化办学为重点,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为核心,以实现学校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的,要通过督导评估,督促地方政府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中小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引导社会各方面和学生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关心和支持教育,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督导评估的范围
全区普通初中及小学、普通高中、小学分别制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四、督导评估的范围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区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制定,组织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督导评估(各乡镇小学由区级督导教育督导机构制授权和指导,由乡中心学校督导评估),对辖区内普通高中,加强经常性检查,指导自评和督导评估后的整改工作。
五、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领导班子
领导班子督导主要包括工作实绩、班子自身建设、领导决策水平三个方面。
1.工作实绩
(1)发挥职能作用、年度工作执行及完成情况;
(2)特色办学、教育改革成果、校长职级制改革、县管校聘、双减、五项管理、安全管理、集团化办学等工作落实情况;
(3)教育教学管理成果。
2.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1)理论和业务学习。主要指理论学习,包括坚持学习制度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决策等情况。
(2)整体功能。主要指领导班子在决策学校重大事项、资金使用、中层干部推荐任用和教师的使用方面坚持校务公开,执行民主集中制,遵章守纪、维护团结、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队伍建设等情况。
(3)工作作风。主要指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贯彻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及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安全意识,开拓创新,履职尽责,评先评优、绩效工资评定发放等情况。
(4)廉政建设情况。主要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及局党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班子廉政建设的情况。
3.领导决策水平
主要督导总揽全局、科学决策、依法办学、处理突发问题等。
(二)领导班子成员督导内容
对学校班子成员,主要督导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绩效、廉洁自律五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主要督导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服务意识、安全意识等情况。
2.组织领导能力。主要督导开拓创新能力、驾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科学决策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分管工作中提出的工作创新思路、意见和建议,解决问题的办法,采取的措施等方面情况。对一把手还要看带班能力、决策能力和用人的能力,看能否较好地调动和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对副职还要看能否有大局观念,分工负责、独当一面以及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协调配合情况。
3.工作作风。主要督导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踏实工作;能否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严格管理、爱岗敬业。
4.工作绩效。主要督导分管工作任务(岗位职责、岗位目标)完成的实际情况、开展其他工作中取得的实际效果和主观努力情况以及教职工对工作的认可程度。
5.廉洁自律。主要督导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情况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情况,对亲属及学校教职工加强教育和严格要求的情况。
六、督导评估结果评定
(一)学校领导班子督导不合格票数占总票数10%以上的,对校长进行约谈。
(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督导不称职票数占总票数10%以上的,进行约谈。
(三)本年度学校发生以下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之一的,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督导结果为“不称职”。
1.违反办学行为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学校干部和教职工发生职务犯罪案件;
3.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七、评估的步骤与方法
督导主要方式由区教育体育局组成督导小组,到各校督导。
(一)督导预告。督导组在督导前2天,由局分包乡镇、局属学校班子成员通知督导对象、督导时间、联系电话及其他有关事项。
(二)述职述廉。校长代表学校领导班子作述职述廉报告,班子成员围绕一年来的履职情况上交述职述廉报告(2000字以上)。从三方面报告:一是一年来的工作回顾(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与工作思路,围绕目标和思路所做的工作以及采取的措施与方法,取得的成效以及主要体会);二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学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教师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本人存在的问题);三是下步工作打算。
(三)民主测评。督导组到督导单位后,在学校全体教职工中发放民主测评表,对学校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进行测评参加测评。
(四)座谈了解。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听取个别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的意见,了解实际情况。
(五)综合评定。根据督导情况,督导组对督导对象进行定性分析和汇总,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督导情况,形成正式督导报告。
八、评分标准
在相关测评、座谈的基础上,实行定性督导与定量督导相结合,兼顾加分因素、扣分因素和一票否决。定量督导实行百分制(测评时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评定,其中优秀代表100分、称职代表95分、基本称职代表90分、不称职代表85分以下)量化督导。定性督导实行一票否决制。
督导总分为100分,由四部分组成,校长述职述廉占10分、局班子成员和职能股室打分占40分(根据平时工作完成情况打分)、考评细则打分占30分、测评和座谈占20分。
计算得分:督导总分+加分-扣分=最终得分
九、工作要求
(一)各乡校要高度重视督导工作,加强宣传,认真传达文件精神,使教师充分了解督导工作的意义和督导程序,积极协助督导组做好督导准备。
(二)认真准备好班子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材料,并于督导当日上交督导小组(提供纸质材料)。
(三)进行座谈了解时,各校须提供教师名册1份(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政治面貌、职称、任教学科等),提供谈话室,安排联络员。
(四)校级领导干部在督导期间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或请假的,需提前报告给分包乡镇学校局班子成员。
(五)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在民主测评时,要出于公心,在谈话时要客观公正地反映督导对象的情况,不许弄虚作假,欺骗组织。
(六)督导工作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许干扰督导工作,一经发现严肃追究。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