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教育督导工作,促进全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2025年,教育督导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各级督导部门和国家、省、市2025年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教育强区、体育强区”建设,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的,扎实推进教育督导工作。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中心任务,以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督政不忘政治、督学不忘学习、督法不忘方法、督事不忘求是”要求,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为重点,坚持常规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牢固树立为教育、为学校、为师生服务思想,推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二、工作措施
(一)扎实做好重点工作专项督导
1.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督导。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23〕4号)和建安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攻坚专班工作台账要求,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是我区近两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为此,督导室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督导,通过对31项评估指标的督导对照,总结出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工作成效,查找出不足与短板,撰写一份高质量的督导报告,为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和教体局按期实现创建目标提供决策参考。
2.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根据建安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对建安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2024年开始,每三年对县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一次办园行为县级督评和复评。今年是第二轮三年规划实施的第二年,督导室将早布置,早培训,各督学责任区也要早准备,早指导,指导各幼儿园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自评和复评工作。
3.切实做好专项督导
(一)全面做好市政府对我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准备工作
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实施办法》,市政府每年都要对县级政府开展一次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评价,各乡校要做好考核评价准备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许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负责同志,加强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三是做好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工作。根据《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及有关要求,对本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自查、自评。以履职评价为契机,全面改善办学条件,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二)全力推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要求,定期查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评价、师德师风评价、学生评价、学校体育评价、美育评价、德育评价、劳动教育评价等方面工作任务,推进评价改革工作有效落实。
(三)全面落实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强化机制保障,建立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体系;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培训机制,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改革,继续组织全体督学进行督学线上培训,提升教育督导能力。
(四)积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各乡校要对照优质均衡标准,提早谋划,超前行动,制定推进方案,对照各项指标分年度、分步骤、分阶段推进,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验收。加强中小学校际综合差异系数测算,进一步巩固基本均衡成果,多措并举,逐步达到小学0.50、中学0.45的优质均衡标准。
(五)深入开展督学责任区建设和挂牌督导工作
1.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阵地建设,根据《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及《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建安区督学责任区考核方案》,促进我区督学责任区建设和教育督导工作更加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创新教育督导方式,积极指导和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以督促教,充分发掘督学责任区先进典型,通过办点示范、观摩交流等方式逐步推广。
2.开展挂牌督导,强化各类专项督导。按照挂牌督导工作事项: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招生、收费、择校情况,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交通安全情况,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责任督学对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一月一督导,一月一总结,定期召开督学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形成督导常态。一是对2025年春、秋两季开学日常管理进行专项督导;二是对全区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园)行为进行督导;三是对校园安全、校园环境、功能教室使用、课程开设等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确保学校规范办学。
3.抓好督导队伍自身建设。一是加大培训力度。举办责任区督学学习,继续坚持每月一次培训,不断提高全区教育督导人员督导水平。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提高教育督导专业知识水平,促进教育督导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三是树立督导典范。建立健全教育督学年终考评机制,制定《2025年督学考核细则》,通过对督学进行年终评比评优,树立一批典型,彰显一批先进,扩大教育督导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七)联合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动态监管,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持续推进。对督评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指导幼儿园全面整改。通过整改,及时发现解决幼儿园(班、点)办园的困难和问题,减少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风险,维护正常的学前教育管理秩序,推动幼儿园(班、点)逐步提高办园水平,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完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机制,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提升执行能力,确保落实落地
1.强化落实。按照制定的工作要点紧盯“五项管理”“双减”督导等重点工作,锚定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落实举措,按时、高质量完成各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
2.注重过程。坚持把过程性督导评估作为推动教育发展的杠杆和助推器,积极探索督导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为重点,加强常态化背景下的过程性随机督导,努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3.加强考核。年底,区教体局成立考核组对各乡校全年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督学选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