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一、依据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迁移户口的。 二、调入我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职工。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将官池派出所户籍室,地址:许昌市瑞贝卡大道726号。 张潘派出所户籍室,地址:321省道张潘镇政府西50米。五女店派出所户籍室,地址:许鄢快速通道与张古路交叉口向北250米路西。陈曹派出所户籍室:陈曹乡人民政府3号楼。小召派出所户籍室,地址:新元大道与东航路交叉口。苏桥派出所户籍室,地址:苏桂公路苏桥镇政府西200米。桂村派出所户籍室,地址:桂村乡平安路001号。河街派出所户籍室,地址:011县道151号。灵井派出所户籍室,地址:灵井镇许禹路。艾庄派出所户籍室,地址:艾庄乡利民路002号。榆林派出所户籍室,地址:榆林乡榆林街75号。蒋李集派出所户籍室,地址:蒋李集镇政府大门口北侧行政服务大厅。椹涧派出所户籍室,地址:椹涧乡政府院内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374-5135911、0374-5697939、0374-5611756、0374-5751110、0374-5110721、0374-5641001、0374-5118511、0374-5661102、0374-5631110、0374-5741110、0374-5622058、0374-5721099、0374-560111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4、直系亲属随迁的,需提供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
二、调入我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职工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组织人事部门的任职命令、调令或录用证明;
3、迁入人员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4、直系亲属随迁的,需提供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