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1、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2、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3、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将官池派出所户籍室,地址:许昌市瑞贝卡大道726号。 张潘派出所户籍室,地址:321省道张潘镇政府西50米。五女店派出所户籍室,地址:许鄢快速通道与张古路交叉口向北250米路西。陈曹派出所户籍室:陈曹乡人民政府3号楼。小召派出所户籍室,地址:新元大道与东航路交叉口。苏桥派出所户籍室,地址:苏桂公路苏桥镇政府西200米。桂村派出所户籍室,地址:桂村乡平安路001号。河街派出所户籍室,地址:011县道151号。灵井派出所户籍室,地址:灵井镇许禹路。艾庄派出所户籍室,地址:艾庄乡利民路002号。榆林派出所户籍室,地址:榆林乡榆林街75号。蒋李集派出所户籍室,地址:蒋李集镇政府大门口北侧行政服务大厅。椹涧派出所户籍室,地址:椹涧乡政府院内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374-5135911、0374-5697939、0374-5611756、0374-5751110、0374-5110721、0374-5641001、0374-5118511、0374-5661102、0374-5631110、0374-5741110、0374-5622058、0374-5721099、0374-560111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省辖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的《河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意见书》;
2、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