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
二、适用对象
有咨询意向的咨询者。
三、受理机构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
五、办理要件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营业执照;
3.分业务补充提供:毕业证、退伍证、残疾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等。
六、办事流程
就业创业工作分业务窗口受理,解答咨询人员相关业务政策,告知相关业务办理资料;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镜水路和新元大道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74-513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