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2025-12-12 2025-12-12 09:57

建安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12-12 09:5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资金支持类

小微企业贷款(联系人:董烨)。符合中央财政贴息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年利率按不高于lpr+100bp执行,本月贷款年利率不能超过4.1%。银行和企业自行商量贷款实际利率,建安区财政局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二、稳岗就业类

1、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联系人:王勇)。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支持计划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招用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每人每年7800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每人每年9000元,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每招用1人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1年时,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2、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联系人:宋冬)。支持企业开展就业见习,更多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与见习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其中对留用见习人员数量占总见习人员数量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每两年认定一定数量的市级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3、开展招聘专项行动(联系人:王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等“10+N”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免费为企业提供公共就业招聘服务,同时引入社会化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机构,收集企业岗位需求,加密加大招聘频次力度,对于企业招聘30人以上的企业,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开展专项招聘活动。组织开展“职”在河南、“豫荐未来·青春启航”等系列招聘活动,促进高质量就业计划和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充分利用“建安公共就业”微信小程序,在就业公共服务领域广泛应用,提供24小时不间断就业服务。

三、技能培训类

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联系人:闫玉丽)。对按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补贴标准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实际支出低于5000元的,据实申请补贴。通过培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稳定就业岗位。

2、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联系人:王金杰)。

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后,缴纳失业保险满36月以上,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一年内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初级证书补贴金额1000元,中、高级补贴金额1500元,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必须是证岗一致。

四、人才支持类

1、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联系人:赵榕)。引导我区规模以上企业参加每年的“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帮助企业在招才引智大会官网发布人才需求信息,拓宽引才渠道,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企业发展。

2、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联系人:赵榕)。常态化协助企业做好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做到“随到随认”,将企业报送的材料提交至市人社局进行认定,助力企业吸引更多高端人才来建安区工作。

3、企业家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直通车(联系人:安小娟)。

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1)年度营业收入在20亿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2)全国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及省百家创新龙头企业。(3)在科创板上市的河南企业。(4)设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人员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活动的董事长、总经理等同级别人员,连续任同级职务2年以上。

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在科创板上市的河南企业。申报人员范围: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连续在本企业任职2年以上;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负责科研、技术),连续在本企业任职3年以上;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连续在本企业任职3年以上。

4、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联系人:安小娟)。

在我省重点产业领域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工作在职在岗的骨干专家、我省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我省博士后在站人员和期满考核合格到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后等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