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要求,我局对2024年二季度申报的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开业)补贴项目进行了审核。陆X霖等3人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现进行公示给予每人5000元的创业(开业)补贴。公示期7天,自2024年8月8日至8月18日止。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18日前向建安区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5134810
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要求,我局对2024年二季度申报的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开业)补贴项目进行了审核。陆X霖等3人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现进行公示给予每人5000元的创业(开业)补贴。公示期7天,自2024年8月8日至8月18日止。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18日前向建安区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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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