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
豫人社办【2018】46号文
二、申请条件
1. 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
2.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校高级工程、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三、办理地点
建安区兴业大厦四楼就业训练中心 4073
四、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
五、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4份
(2)两寸照片4张
六、办理流程
统一报名、资格审核、开班授课、统一发证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