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2022-11-30 2022-11-30 16:30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小微企业)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1-30 16: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设定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41号)第二条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三)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各地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调整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二、申请条件

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有求职创业意向。

三、办理地点

许昌市建安区镜水路005号建安区市民之家三楼人社综合受理窗口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

五、申请材料

1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 营业执照

4 吸纳人员符合政策扶持条件材料(劳动合同、在职职工花名册等原件)

5 企业章程

六、办理流程

1.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依据

2.审核

对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审查

3.决定

在法定时间内做出行政审批

4.送达

通过电话、短信、邮件通知办事人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