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第一季度开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3年申报的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开业)补贴项目进行了审核。陈X照等6人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现进行公示并给予每人5000元的创业(开业)补贴。公示期7天,自2023年03月01日至03月07日止。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03月07日前向建安区人社局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5139191
附件:2023年第一季度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开业)补贴汇总表.xlsx
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