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我区高校毕业生积极就业,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要求,经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人社部门审核,现决定对李*强等90人给予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现将求职创业补贴申报人员名单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11月01日。如有异议,请与建安区人社局就业促进办联系,电话0374-5139612。
附件: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名单.xls
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