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2022-10-08 2022-10-08 16:15

军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0-08 16: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军队文职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军后财〔2018〕281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军队文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军后财〔2018〕287号)

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河南省军区保障局关于驻豫军队文职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20】1号

二、申请条件

与文职人员建立人事关系的军队团级以上用人单位应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三、办理地点

许昌市建安区镜水路005号建安区市民之家三楼人社综合受理窗口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

五、申请材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2 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或材料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 单位法人任职文件

5 有效身份证件
六、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理结果:生成受理单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依据

2.审核

办理结果:审核通过

审查标准

对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审查

3.决定

办理结果:出具许可证

审查标准

在法定时间内做出行政审批

七、办理时限

即办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