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8〕41号)。
二、申请条件
参保缴费人员因工资基数申报错误或依据相关政策申请变更工资基数的。
三、办理地点
许昌市建安区镜水路005号建安区市民之家三楼人社综合受理窗口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
五、申请材料
1 更正基数上一年度个人工资发放明细
2 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
六、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理结果:生成受理单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依据
2.审核
办理结果:审核通过
审查标准
对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审查
3.决定
办理结果:出具许可证
审查标准
在法定时间内做出行政审批
七、办理时限
即办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