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二、申请条件
单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申请缓缴
三、办理地点
许昌市建安区镜水路005号建安区市民之家三楼人社综合受理窗口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
五、申请材料
1 单位缓缴申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理结果:生成受理单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依据
2.审核
办理结果:审核通过
审查标准
对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审查
3.决定
办理结果:出具许可证
审查标准
在法定时间内做出行政审批
4.送达
办理结果:并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送达许可证
审查标准
通过电话、短信、邮件通知办事人
七、办理时限
承诺上报件
法定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