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2022-10-09 2024-05-13 10:14

单位缓缴登记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5-13 10: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二、申请条件

单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申请缓缴

三、办理地点

许昌市建安区镜水路005号建安区市民之家三楼人社综合受理窗口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

五、申请材料

1 单位缓缴申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理结果:生成受理单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依据

2.审核

办理结果:审核通过

审查标准

对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审查

3.决定

办理结果:出具许可证

审查标准

在法定时间内做出行政审批

4.送达

办理结果:并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送达许可证

审查标准

通过电话、短信、邮件通知办事人

七、办理时限

承诺上报件

法定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