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批事项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2、申请条件
古树名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迁移的,《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需要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3、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4、受理机构
许昌市建安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股
5、办理地址
许昌市建安区(县)镜水路街道005号一楼综合受理窗口(城管窗口);许昌市建安区魏庄街与镜水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建安区市民之家
6、咨询电话
0374-5771618
7、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8、申请材料
迁移古树名木申请表
场地使用权佐证材料
工程建设许可材料
9、申请流程
收件
受理
审核
决定
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