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2024-08-16 2024-08-16 13:05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8-16 13:0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1、审批事项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2、申请条件

古树名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迁移的,《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需要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3、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4、受理机构

许昌市建安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股

5、办理地址

许昌市建安区(县)镜水路街道005号一楼综合受理窗口(城管窗口);许昌市建安区魏庄街与镜水路交叉口向东米路南建安区市民之家

6、咨询电话

0374--5771618

7、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8、申请材料

迁移古树名木申请表

场地使用权佐证材料

工程建设许可材料

9、申请流程

收件

受理

审核

决定

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