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根据《许昌市财政局 许昌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许财农〔2024〕19号)、《许昌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许昌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许昌市建安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培育工作。
二、培育任务: 2024年下达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目标任务162人
三、培育对象: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四、申请流程:参训学员可自愿报名或通过基层遴选推荐。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