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09-29 2024-09-29 09:07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9-29 09: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实施主体

许昌市建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事项名称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法律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办事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送达。

申报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非自有房屋需租赁合同);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申请表;

(5)安全审核合格证;

(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7)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

(8)营业场所内部设备分布图;

(9)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技术措施;

(1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登记表;

(11)互联网专线接入租用协议书;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4-5157576

 

 

 

 

 

 

 

 

 

 

 

 

 

 

 

实施主体

    许昌市建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事项名称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办事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送达。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3)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复印件,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演出或练习的视频资料等证明);

(4)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5)房屋产权证明(非自有房屋需租赁合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4-5157576

 

 

 

 

 

 

 

 

 

 

 

 

 

 

实施主体

    许昌市建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事项名称

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办事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送达。

申报材料

(1)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明(非自有房屋需租赁合同);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4-5157576

 

 

 

 

 

 

 

 

 

 

 

 

 

 

 

 

 

 

实施主体

    许昌市建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事项名称

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办事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送达。

申报材料

(1)游艺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明(非自有房屋需租赁合同);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机型设备数量及位置;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7)游戏游艺设施设备情况登记表;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4-5157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