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许昌市建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事项名称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法律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办事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送达。
申报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非自有房屋需租赁合同);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申请表;
(5)安全审核合格证;
(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7)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
(8)营业场所内部设备分布图;
(9)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技术措施;
(1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登记表;
(11)互联网专线接入租用协议书;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4-5157576
实施主体
许昌市建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事项名称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办事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送达。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3)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复印件,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演出或练习的视频资料等证明);
(4)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5)房屋产权证明(非自有房屋需租赁合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4-5157576
实施主体
许昌市建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事项名称
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办事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送达。
申报材料
(1)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明(非自有房屋需租赁合同);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4-5157576
实施主体
许昌市建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事项名称
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办事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送达。
申报材料
(1)游艺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明(非自有房屋需租赁合同);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机型设备数量及位置;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7)游戏游艺设施设备情况登记表;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4-5157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