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管,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19〕21号)等规定要求,现对许昌医院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12月30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许昌市建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电话:0374-5134056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建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股
许昌市建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