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23-10-17 2023-10-17 15:38

关于坚决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10-17 15:3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2022 年以来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去年以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的通知》(安委办函〔2023〕38号)、省安委会《关于坚决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的通知》(豫安委〔2023〕22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坚决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的通知》(许市安〔2023〕11号)要求,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主题教育重要日程,深入领会核心要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筑牢安全发展思想基础。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按照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部署要求,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多业态合用场所、“厂中厂”“园中园”以及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文博单位、“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等敏感特殊场所,紧盯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等突出风险,细化明确各相关部门、各环节的整治分工、管理责任,对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实施全环节整治、全链条监管,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管理,督促严格执行施工作业、电气焊作业的审批许可、持证上岗规定,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引发火灾事故。

二、严格实施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管理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细化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从电气焊设备安全质量、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业单位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环节,组织对电气焊作业实施全链条管理。

(一)加强电气焊作业的资格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复审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等工作;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运用电气焊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网上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开查询渠道,方便用工单位聘请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对焊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焊工职业等级认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二)压实电气焊作业单位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严格落实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明确审批部门、人员及程序,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严格电气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严禁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作业前要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加强外来施工人员管理,涉及转包、分包的单位要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严格落实“三清三讲三落实”措施(附件2)。工业园区管理方或出租厂房业主方,应当加强园区、厂房租赁企业实施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的管理检查,履行主体责任,严禁无证上岗作业,严密防范层层外包导致的失控漏管,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三)加强电气焊作业的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明察暗访、信息共享等监管制度,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违规电气焊作业、无证作业的,对隐患清单式闭环管理,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既要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也要严格依法处罚用工、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发证机关要依法取消相关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所监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电气焊作业行为,监督指导有关单位落实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电气焊作业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无证从事特种设备焊接作业行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城市户外广告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电气焊作业管理。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被检查单位现场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负责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涉电气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处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检查中发现涉嫌危险作业罪和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科工、商务、民政、教育、体育、卫健、文旅、文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落实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审批制度。

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整治工作,将检查情况及时录入河南一队一中心消防服务信息系统,并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对隐患实施“闭环”管理。

(四)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电气焊全链条管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行焊机等电气焊作业工具二维码管理,探索在电气焊作业工具增加扫码模块,使用时由持证人员扫码验证身份;对现存的焊机推行实名登记,焊机所有人承担焊机使用的管理责任,实现对电气焊作业工具的动态管理。

(五)加强电气焊作业的群众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单位内部员工、持证人员等通过12345 政务热线、网站、来信来访等方式,对违规电气焊作业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规范举报处理程序,及时依法处理违章电气焊作业的举报投诉,不得泄露有关个人信息。同时依法落实举报奖励措施,做到应奖尽奖、依法重奖、依规快奖。

三、坚决整治违法违规施工作业

(一)落实施工作业安全管控。企业单位进行施工作业必须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拆除工程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依法将拆除工程有关资料申报备案。单位内部后勤、工程、维修等用工部门与安全管理部门应协同履行安全职责,建立互通联动协作机制,共享用工数量、用工区域、用工时间等信息,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单位营业或使用期间施工作业,应明确施工区和使用区的安全管理责任,应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管理,科学认真辨识管控风险,按规定落实作业审批、现场监护、清除易燃可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材、进行防火分隔等措施,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禁止动火作业,其他时间确需动火作业的,应严格落实企业内部审批程序并严格现场管控措施,动火作业区域与使用、营业区域应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带火花作业时,严禁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二)压实委托及分包管理责任。限额以下工程的建设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履行现场安全主体责任,将工程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操作证书的人员进行施工,明确并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和措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大专项查处惩戒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各类建设工程中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等作为整治重点,加强对企业单位落实施工作业安全管控、压实委托及分包管理责任的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依法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加大处罚和惩戒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警示宣传

(一)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企业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全覆盖的动火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知识、应急处置技术、安全管理要求等方面的培训,引导熟悉单位危险辨识和风险研判要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防范能力。要结合使用性质、建筑规模和人员类别、火灾风险等要素,制定有针对性、实操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升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二)加强社会公众警示宣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深刻汲取 2022年以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附件3),通过播放火灾警示教育专题片、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等方式,特别是对敏感场所、重点人员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举一反三、以案为鉴、警示社会。利用主流媒体及网站、新闻客户端、短视频、微信、LED显示屏等载体,高频次推送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安全公益宣传片和安全提示,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素养。

(三)加强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联合新闻媒体暗访曝光一批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公布屡查不改、屡禁不绝的工业园区、用工单位、施工单位,形成严查严治氛围和震慑效应。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部署情况于10月22日前报送区消防救援大队;从10月份开始,每月22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表(附件1)上报至区消防救援大队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