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九条有关规定,对许昌泽舜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储存设施的首次申请)提交的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同意许昌泽舜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储存设施的首次申请)的申请。证件编号:(豫K建)危化经字[2024]00010号。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