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 |
许昌大民农林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023773673848F |
案件名称 |
许昌大民农林有限公司除尘系统(1套)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建安)应急罚〔2022〕401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 年8月29 日 |
处罚结果 |
对该公司罚款壹万元。 |
处罚事由 |
该公司除尘系统(1套)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 |
处罚依据 |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 第6号令)第十五条第一款;《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GB 15577-2018)8.4.2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七项、参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序号二十四)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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