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22-09-27 2022-09-27 14:47

建安区冬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方案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09-27 14:4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我区冬季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建立高效、统一、科学、规范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2.编制依据

《许昌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安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暴雪、寒潮、低温、冰冻、大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冬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

凡涉及跨本区行政区域,或超出本区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据《许昌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地区、部门间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5.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联动响应、公众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

二、组织体系

1.应急指挥体系

我区冬季气象灾害天气的应对处置工作由建安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总指挥部)承担。区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会商召集、协调及指挥部日常工作。区总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常务副区长、区人武部部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区人武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科工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管理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人影办、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供电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其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2.应急指挥机制

区总指挥部,针对发生的冬季气象灾害,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三、应急处置

1.应对原则

气象灾害事件应对遵循属地为主、分级负责、逐级介入的原则,由属地相关责任主体和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抢险。

2.信息报告

各乡镇(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应按职责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迅速向区总指挥部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敏感突发事件信息,必须在20分钟内向区委、区政府电话报告,1小时内向区委、区政府和区总指挥部书面报告;一般突发事件信息,根据实际影响范围和程度1小时内向区总指挥部电话报告,2小时内向区总指挥部书面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事态严重时,应当立即向区政府及区总指挥部报告。

3.响应启动

市级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当市级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下达应急响应命令后,区总指挥部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行动。

4.分级响应

(1)Ⅳ级响应行动

区总指挥部副指挥长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同志立即前往区总指挥部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①开展会商研判,分析当前气象形势,明确责任分工。

②各乡镇(街道) 、各有关部门立即启动本各乡镇(街道)和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

③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④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重点防范。一要加强对医院、敬老院、社会福利院、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对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进行巡查和故障抢修。二要加大对危旧房屋、棚架房(棚)、简易房、临时搭建工棚等构筑物的隐患整治,立即停止建筑施工场所室外作业。三要强化急弯陡坡、易结冰积雪等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做好恶劣天气下的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落实防冻防滑安全举措,必要时对城区内主干道、桥梁涵洞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加密通行情况调度频次,全力确保道路畅通。四要及时组织力量和设备,做好除雪除冰工作,优化主要街道、公路的清雪措施,加强对户外设施的加强检查,全力保障居民出行安全。五要对矿山和危化品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工艺管理、设备维护,严格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六要落实好小麦增温保墒的防冻措施,加强露地蔬菜和果树的田间管理,指导农民加固蔬菜温室大棚、畜禽圈舍和水产养殖大棚等设施,增强设施保温抗寒能力。七要高度重视群众取暖安全,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棚户区、村庄(社区)等重点部位,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隐患整治,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确保群众生产生活正常运转,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⑤各乡镇 (街道) 、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事件信息报告相关规定,加强加密监测和灾害信息收集。每日16时向区总指挥部报告灾情损失和应急处置等情况。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区总指挥部第一时间向市指挥部报告。

⑥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工作纪律。

(2)Ⅲ级响应行动

区总指挥部副指挥长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同志立即前往区总指挥部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在Ⅳ级响应基础上,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①加强会商研判,分析气象形势,加密指挥调度。

②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加密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③要求各乡镇 (街道) 、各成员单位履行属地责任和联动部门职责在做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的基础上,全面做好水电气暖安全供应,供水企业要及时做好管网设施的运行检查,重点做好管道易冻害部位的防寒保温工作,确保不发生冻害;供电公司要有针对性地落实防低温、防覆冰工作措施,及时组织力量排除电力故障,最大限度降低故障停电的风险;燃气企业要采取措施,确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气源正常供应,做好燃气设施安全保障工作;供热企业要落实热源储备机制,确保煤炭储备可以保证20天以上需求。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灾情,一要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灾区需要,加大救灾物资投入,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将因灾生活困难群众作为救助重点予以倾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温暖住所、有病得到及时医治。二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优化核酸检测和人员转运方案,严防次生问题发生,确保安全。三要组织好重要农副产品的市场供应和调运,满足居民生活需求,确保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④区基干民兵队伍、专业抢险队伍、相关领域区直部门应急队伍、成灾地乡镇(街道)及相邻乡镇(街道)救援队伍立即集结待命,听从统一指挥和调度,第一时间赶赴受灾地域开展抢险救援。区后备应急队伍做好集结和救援准备。

⑤在开展现场应急处置的同时,指导受灾、成灾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善后处置和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有序开展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有关情况。

⑥各乡镇 (街道) 、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事件信息报告相关规定,加强加密监测和灾害信息收集。每日16时向区总指挥部报告灾情损失和应急处置等情况。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区总指挥部第一时间向市指挥部报告。

⑦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工作纪律。

(3)Ⅱ级响应行动

区总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前往区总指挥部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在Ⅲ级响应基础上,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①加密会商研判,发布指挥长令,统筹指挥调度,做到“停、降、关、撤、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②启动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区应急指挥中心集中办公,并根据应急救援救灾工作需要,赶赴受灾严重地区,协调解决当地实际困难和问题。

③所有区处级干部立即到分包乡镇一线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并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在成灾地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实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④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滚动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⑤全区所有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立即集结待命,物资装备准备到位听从统一指挥和调度,第一时间赶赴受灾地域开展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受险情威胁的群众。必要时可提请市指挥部联系驻许部队做好应急备勤准备。

⑥在开展现场应急处置的同时,指导受灾、成灾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善后处置和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协调媒体做好抢险救灾新闻报道,加强舆论引导。

⑦统筹调配救灾救助资金、物资,做好灾情统计评估、善后处置、灾后重建等工作准备。

⑧各乡镇 (街道) 、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事件信息报告相关规定,加强加密监测和灾害信息收集。每日7时、16时向区总指挥部报告灾情损失和应急处置等情况。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区总指挥部第一时间向市指挥部报告。

(4)Ⅰ级响应行动

区总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前往区总指挥部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在Ⅱ级响应基础上,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①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召集受灾地区政府主要领导、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召开调度会商紧急会议。发布指挥长令,部署应急处置任务,做到“停、降、关、撤、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②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区应急指挥中心集中办公。并根据应急救援救灾工作需要,赶赴受灾严重地区,协调解决当地实际困难和问题。

③所有区处级干部立即到分包乡镇一线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并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在成灾地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实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④灾害发生后,全区所有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物资装备听从统一指挥和调度,第一时间赶赴受灾地域开展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受险情威胁的群众。必要时可提请市指挥部调动驻许部队参与抢险救援。

⑤在开展现场应急处置的同时,指导受灾、成灾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善后处置和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宣传部门广泛宣传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加救灾行动。

⑥统筹调配救灾救助资金、物资,做好灾情统计评估、善后处置、灾后重建等工作准备。

⑦各乡镇 (街道) 、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事件信息报告相关规定,加强加密监测和灾害信息收集。每日7时、16时向区总指挥部报告灾情损失和应急处置等情况。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区总指挥部第一时间向市指挥部报告。

5.部门联动及措施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各类重大冬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开展影响分析评估。(责任单位: 区人影办;责任人: 李红力)

教体部门:根据暴雪防御提示,通知幼儿园、学校做好在校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减少或取消室外活动,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责任单位: 区教体局;责任人:李铁)

公安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要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暴雪、结冰路段实施交通管控措施。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科学合理采取交通管控措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单位: 区公安局;责任人:郭崇)

民政部门:经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民政部门要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尽快渡过难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开放避寒场所;实施应急防寒保障,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责任人:韩慧君)。

自然资源部门:联合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组织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分析地质灾害风险,采取防护措施,协助地方政府及时撤离危险区域人员。(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人:徐志敏)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暴雪、低温、冰冻(道路结冰)、大风等防御提示,通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暂停室外施工作业,组织有关单位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构)筑物、室外宣传牌、棚架、施工围板和城市绿化树木等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责任人:卢丰余)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空气污染监测,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责任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人:王世军)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协助做好人员、设备、物资运送,抢修受损公路交通设施。组织做好道路的除雪(冰)工作。(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管理局;责任人:陆军、崔国典)

城管部门:负责城区户外宣传牌匾、灯箱广告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降雪后的城区道路积雪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责任人:牛金龙 )

科工部门:指导和帮助工业企业防灾减灾,积极开展工业企业自救、互救行动。协调联通、移动、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做好通信设施的检修、管理、调试,保障通信畅通。同时做好应急通信车辆的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区科工局;责任人:张锋磊)

人防部门:保障全区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必要时开放人防场所,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责任单位:区人防办;责任人:罗红举)

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调度,组织水利工程巡查工作,做好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责任单位:区水利局;责任人:姚恒)

农业农村部门:对造成的农业生产灾害进行监测预警,加强灾情调度,做好有针对性的灾害防御,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的技术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人:马书房)

文化和旅游部门 :指导旅游景区(点)进行隐患排查,做好游客转移、疏散等安全避险工作;相关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做好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游客安全,必要时对旅游景区(点)采取关停措施。(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人:岳菊敏)

卫生健康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人:姜银海)

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应急救援、物资调配,协调重大气象灾害灾区救灾工作;组织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等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通知相关企业视情减产或停产,并做好防御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人:倘广史)

人武部门:组织民兵预备役应急救援力量及协调驻许部队负责全区气象灾害急难险重的应急抢险支援任务。(责任单位:区人武部;责任人:李发扬)

消防部门:负责全区气象灾害所需要的抢险应急救援工作。(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人:白阳)

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气象预警信息,提示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害防护。(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人:刘伟)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故障、排除危险,修复被损毁的电力设备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责任单位:区供电公司;责任人:毛磊)

6.社会动员

区政府或区总指挥部可根据气象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动员和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和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发生后,受灾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各方面救援力量迅速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区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7.信息公布

公布气象灾害信息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四、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气象灾害结束后,区政府和当地乡镇(街道)政府,依法做好灾害救助和灾民安置、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2.总结分析

应急工作结束后,区总指挥部及各相关成员单位及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要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查找存在的不足、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防灾应对工作水平。

3.奖励与责任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气象灾害应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应急保障

(一).人力保障

区政府组建2000余人的应急抢险队伍,严阵以待,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出动、快速处置。应急救援队伍及调度保障如下:

1、基干民兵(120人)

牵头领导:区人武部政委李发扬

责任单位:区人武部

责 任 人:王晋坤

2、专业抢险救援队伍(33人)

牵头领导:区政协副主席、区政府党组成员杨清伦

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责 任 人:白阳                                                                                                                                                                                                              3、后备应急队伍(1030人)

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孙俊洲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直相关部门

责 任 人:倘广史

应急队伍组成及任务:公安局200人、住建局50人、生态环境局100人、水利局50人、交通局100人、农业农村局100人、公路管理局100人、市场监督局100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100人、财政局50人、城管局30人、商集产业聚集区50人,联合人武部预备役官兵、消防救援大队做好应急处突。

4、乡镇(街道)应急抢险队伍(800人)

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孙俊洲

责任单位:16个乡镇办

责 任 人:16个乡镇办主要负责人

应急抢险队伍组成及任务:16个乡镇(街道)各50人。16支应急抢险队伍随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及抢险支援。

5、建安区民间救援队(20人)

牵头领导:倘广史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责 任 人:连文选

(二).资金保障

区政府建立健全与气象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气象灾害救助资金和气象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三).物资保障

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备齐备足抢险物资,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就地、就近及时有效的开展救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物资储备要求如下:

1、应急指挥车(5辆)

牵头领导:区政协副主席、区政府党组成员杨清伦

责任单位:水利局、应急管理局

责 任 人:姚恒、倘广史

2、应急抢险机械(56台)

牵头领导:区政协副主席、区政府党组成员杨清伦

责任单位:水利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办

责 任 人:姚恒、卢丰余、倘广史、各乡镇主要责任人

3、发电机(31台)

牵头领导:区政协副主席、区政府党组成员杨清伦

责任单位:水利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供电公司

责 任 人:姚恒、卢丰余、倘广史、毛磊

4、救灾物资(帐篷694顶、折叠床900张、毛毯2300条、棉大衣1000件、棉被1000条、照明设备1100盏)

牵头领导:区政协副主席、区政府党组成员杨清伦

责任单位:水利局、发改委、公安局、人武部、应急管理局

责 任 人:姚恒、肖志友、郭崇、李发扬、倘广史

5、冰冻除雪应急物资(除冰除雪机械27台、融雪剂51吨、铁锹530把、扫把200把、洋镐20把)

牵头领导:区政府副区长尚建华

责任单位:公路管理局、城管局、交通局

责 任 人:崔国典、牛金龙、陆军

(四).交通保障

交通运输、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运输道路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及时畅通。具体要求如下:

应急车辆30台,其中应急中巴20辆,货车10辆。

牵头领导:区政府副区长尚建华

责任单位:交通局、公路管理局

责 任 人:陆军、崔国典

(五).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应组织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受损通信线路和设施,做好灾区公共通信网应急保障工作。保障要求如下:

应急通信保障车辆3台(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各一台)

牵头领导:区政协副主席、区政府党组成员杨清伦

责任单位:科工局

责 任 人:张锋磊

中国移动建安区分公司朱斌

中国联通建安区分公司刘鑫

中国电信建安区分公司张功伟

建安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电话:7375369、7375567,

邮箱地址:jaqyjzhbbgs@163。com。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