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级
2022-10-27 2022-10-27 11:50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2号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0-27 11:5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基本情况

在抽检监测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 2021年河南许昌食品安全抽检第二期抽检计划的食品抽检中,许昌市建安区发子水产批发部销售的清江鱼(活淡水鱼),检测项目恩诺沙星,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查处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购进的该批次清江鱼(活淡水鱼),共计60斤,花费570元,分别以10元/斤,共11斤以抽样样品售出,10元/斤,共49斤销售给散户。

许昌市建安区发子水产批发部销售的清江鱼(活淡水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0 版)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销售;2、没收违法所得30元;2、罚款1243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建安市监罚字[2021]JG-3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