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建安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规模和上级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结合年度目标任务,现将2023年第一批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一、资金总量
第一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共计3200万元。其中:
1、中央资金1583万元。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54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7万元;
2、省级资金688万元。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88万元;
3、市级资金929万元。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9万元。
二、资金预安排
(一)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175万元;
(二)产业发展项目2939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37万元);
(三)市派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36万元;
(四)雨露计划项目50万元。
监督电话:0374-5113608
0374-5111193
许昌市建安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