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许财农〔2023〕14号)和《关于2023年建安区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安排项目的请示》(建安振兴〔2023〕20号)文件,结合2023年建安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规模和年度目标任务,现将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一、资金总量
第二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共计1653万元。其中:
1、中央资金858万元。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58万元。
2、省级资金795万元。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95万元。
二、资金预安排
(一)乡村建设行动项目843万元,用于提升村内基础设施短板;
(二)产业发展项目800万元,用于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就业创业项目10万元,用于脱贫享受政策户及监测户享受跨省就业帮扶政策。
监督电话:0374-5113608
0374-5111193
许昌市建安区财政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