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建安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规模及《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区级财政衔接资金的申请》(建安振兴〔2024〕1号)文件安排,结合年度目标任务,现将2024年区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一、资金总量
拟安排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880万元。
二、资金预安排
(一)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541万元;
(二)产业发展项目4230万元;
(三)就业创业项目65万元;
(四)区派第一书记工作经费44万元。
监督电话:0374-5113608
0374-5111193
许昌市建安区财政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