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 县级
2022-12-29 2023-12-29 11:15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证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12-29 11: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声明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将遗失、灭失声明页面打印存档,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向申请人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