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城乡规划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国道311建安区七级韩养护工区新建工程项目位于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占地总规模1.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7639公顷)。项目选址下一步将编制相关规划依程序报批,现就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即日起至2023年1月6日(7个工作日)。
项目选址涉及內容较多,如涉及利害相关,具体选址情况可初步电询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0374-5151879,确有不同意见需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
联系人:郭俊杰
联系电话:0374-5151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