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局 县级
2022-12-28 2022-12-28 16:45

水利项目重大设计变更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2-28 16:4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业务名称:水利项目重大设计变更

法律依据: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93号)第七条:“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第十五条 工程设计变更审批采用分级管理制度。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

工作流程: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申请材料:1.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批复;2.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报告及附件;3.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件类型:即办件

咨询电话:0374——513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