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由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为全力保障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及建安区安委会指导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2023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在全街道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治工作。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实施“夯基提能”工程为抓手,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党政领导责任,突出交通、消防、燃气、经营性自建房、工贸、校园安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按照条块结合、重点突出的原则,全面排查我街道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准确掌握风险隐患的数量、状况、影响等信息,科学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和落实整治与防范处置措施,及时化解和有效控制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安全生产根本性、普遍性、基础性问题破解机制基本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有效得到整改,各类风险隐患总数持续降低,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推动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
强化“生命至上”的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各社区要按照此次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梳理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建安区安委会要求,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灾害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处细节上,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做法;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积极主动开展安全管理,变事故处理为事前预防。
(二)强化重点区域,增强安全隐患整治合力
各社区要深刻查摆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影响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单位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一次演练,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对辖区耐火等级较低且人员密集的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建立群防群治。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治方案、责任、措施、时间和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产停业;生产经营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交有资质的单位整改,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三)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
1.执法办负责检查10人以上具有生产设备设施的私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生产经营仓储等场所安全管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用电、用气、用火情况。
2.各社区负责检查辖区10人以下私企、所有经营场所、居民楼道、出租房屋、车库及“九小场所”的安全用电、用气、用火情况;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情况;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严禁住宿,且需设置两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窗口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铁栅栏和广告牌的情况;辖区内棚户区、出租房、地下室的冬季“三防”宣传教育和检查情况。
3.学校、养老机构、商超、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检查区域消防设置和禁止明火落实情况;居民安全使用明火情况;室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情况;设置简易消防设施情况;居民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掌握“四懂四会”的防、灭火基本常识和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情况;树立安全的预防、扑救和疏散情况;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室外疏散集结点设置情况;大风天气应急值守情况。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20日前)。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街道帮扶(8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街道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企业全面整改(11月底前)。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各社区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安排好工作人员有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周密部署。各工作组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抓好贯彻落实,执法办配合各相关站所做好有关检查工作记录。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街道纪工委将适时对各排查工作组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各工作组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及应急预案,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检查的将进行严厉批评。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工作组、各社区在完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后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排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