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女店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许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许市安〔2022〕6号)和许建安〔2022〕5号建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五女店镇政府决定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压紧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各类风险,全面整改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检查时间: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后。
检查范围:五女店镇政府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各行政村(社区)和各企业要迅速行动、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持续整改,通过大检查切实解决一批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
(一)立即部署,即刻动员(5月18日—5月24日前)。健全完善工作方案(五女店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方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方案)。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重点企业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典型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成立专项指导检查组,有针对性地明确检查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各行政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统一领导辖区内的大检查工作,确保辖区内所有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方案制定到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
(二)迅速行动,全面自查(5月24日—5月31日前)。各行政村(社区)、企业要对照大检查内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全面开展自查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对于重大风险隐患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立查立改、集中攻坚,确保整改到位。自查工作要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同时,要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2021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要点》全面自查,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即将开展的国务院安委会2021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工作。
(三)督促检查,推动落实(6月1日—9月30日前)。镇政府7个检查组(附件1)围绕大检查部署安排、方案制定、问题排查整改等工作,采取暗访暗查、指导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对各行政村(社区)有关部门开展全覆盖指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及时交办相关乡镇办和部门,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指导检查工作落实周小结月报告工作机制,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每周五、每月25日17点前报镇应急办公室。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镇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照专项检查方案,聚焦安全风险等级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督促本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风险隐患,指导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
(四)巩固提升,确保成效(10月1日—10月底)。在10月份关键期,镇政府检查组针对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开展“回头看”,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促检查力度,紧盯不放心的地方、单位和环节,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检查内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贯彻落实,按照3月31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我镇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为重点内容,深入查找、坚决整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镇党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事关国之大者,自觉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观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2.强化履职考评措施。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
3.压实党委领导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按照《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许发〔2018〕13号)和《建安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建安办〔2022〕5号),认真履行好安委会主任职责,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坚持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其他党委会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妇联、工会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党委要把安全生产列入重大专项,定期开展督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
责任单位:镇党委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4.制定职责任务清单。镇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镇政府要组织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加强督查检查,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
5.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镇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建安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党委会议要求,认真履行安委会主任职责,及时召开党委会、班子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政府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其他班子成员要研究制定分管领域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具体,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
6.夯实各级安全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明确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促层层抓好落实。
7.强化安全生产统筹协调。6月底前,建立完成危化品、燃气及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由政府分管副职任专业委员会主任。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滚动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主动协调加强铁路、电力、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校车、河流等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
责任单位:五女店镇人民政府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8.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各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建安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强化新业态安全监管。按照《安全生产法》“业务相近”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寄宿制培训机构网约车、民宿、农家乐、健身馆(游泳馆)、校外托管机构等新业态新行业新风险安生产全监管职责。
10.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建安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以党委名义制定本单位安全职责清单,将安全生产职责任务细化、明确到每一个人,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制订本部门年度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危化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消防、道路交通、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职能交叉的领域,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实行全链条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加强考核巡查、警示提醒、通报约谈、督促督办、依法调查,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各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11.严格下放审批权限评估。6月底前,各有关部门组织对直接关系安全的下放事项开展一次全面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督不能够履职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按程序交回,确保各项下放事项落到实处。酿成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
12.加快项目上报审批。镇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实施安全设备设施改造升级,提升本质安全和应急处突能力,淘汰不能保障安全的落后产能。从长远考虑,谋划一批有利于提升安全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10月底前按程序上报审批。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3.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严格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的决定(豫发〔2021〕15号)》,综合运用安全生产通报、提醒警示、督促督办、约谈、巡查、重点管理等制度措施。对因不履行职责造成亡人事故的,严肃追究属地有关部门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4.严格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其年度综合性荣誉称号、各类单项表彰奖励资格,取消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当年评先评奖和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资格;连续两年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其负责人因应引咎辞职。
责任单位:镇纪委监委,镇安委会办公室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6.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明确的7项职责,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17.认真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治理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风险管控5项责任和事故隐患治理6项责任,及时有效排查管控风险和治理隐患,使危害因素始终处于受控制状态,确保人、机、物、环、管等各要素安全可靠。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危化品数字化改造和监测预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8.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河南省《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综合运用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事故责任追究、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倒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
19.实行“三书一制”管理制度。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下达落实主体责任“告知书”,监督其公开安全生产“承诺书”,同类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向相关企业发送“警示书(函)”;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和变更实行安全责任“实名制”管理,利用大数据技术定向推送相关信息和双向互动。
20.实行安全总监制度。全镇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总监,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负责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清单落实,在评先树优等工作中行使“一票否决”。
21.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对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重特大事故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六)深入扎实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22.认真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方案体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镇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总体工作方案,燃气、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教育、电力等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其他部门和单位结合“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方案。坚持即查即改、立行立改,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23.强化领导督导检查。镇党政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时,针对各级反馈问题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检查实效。
24.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健全完善照单履职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复查要求和责任领导等,做到风险可控、隐患清零,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要报告本级安委会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25.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盯紧守牢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行业领域,特别是对群租房、养老服务机构、客车等存在的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落实督办机制,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底线。
26.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严格落实《河南省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培训、作业应急管理、外包作业安全管理等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到实处。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公路)、生态环境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6月上旬完成。
27.强化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管控。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面开展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过境车辆监控,严格出入境管理,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采取境内全程护送形式,全力保障危险化学品过境运输安全。同时,强化应急值守,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物资储备保障,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第一时间处置。
28.加大农用车载人专项治理。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认真汲取4月20日三门峡农用三轮车违规载人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交通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农用车裁人专项治理,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大治理力度,严格路面管控,狠抓宣传教育,强化源头管理,积极探索农用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农用车辆检审力度,对车辆安全性能差、改装改型的农用车辆严格处罚,对达到报废期限的农用车辆一律强制报废。
29.开展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认真汲取郑州金水区“4·18”五洲温泉游泳馆坍塌较大事故和长沙市“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避免各类坍塌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30.强化项目源头治理。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确保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疏漏。充分发挥规划建设委员会作用,严把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管理,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严格安全许可条件。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1.严把高危项目安全审核关。对危化品、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许可条件和审批程序,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
32.严格承接产业转移。按照国家、省规定和行业标准承接产业转移,严格安全监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防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高危项目转移我镇。要按照省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禁、限、控目录,列出化工等重点转移项目清单,组织集中检查,不达安全标准的不能上马和开工,已经运行的坚决整改。
33.严格项目终身追究制。对违规审批、擅自放宽安全准入条件、强行上马的不达标项目,造成事故的要从重处理、终身追责。
责任单位:镇政府、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
34.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严格资质管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坚决遏制出借资质、无序扩张。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化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监管方、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5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对本领域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35.严格安全生产统一管理责任。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进入本单位工作场所的相关方和外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协调和管理,认真履行5项职责,确保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生产安全。
36.严格用工安全管理。危险岗位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人员,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未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对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领域,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加强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危险岗位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培训等情况检查,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
37.强化用工人员社会培训。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带头落实有关规定,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但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人社等部门要结合“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考核内容,提高工人安全素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38.严格打非治违属地责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12〕175号),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打非治违工作负总责,各分管负责人对所分管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负责,主要负责本辖区的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制止、监督和报告工作。镇级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查处本辖区的非法、违法行为,以及上级交办案件、下级上报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
39.严格打非治违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牵头负责打非治违工作,认真制定打非治违专项方案,作出专题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重点对小、散、远地区进行集中整治。
40.依法严厉打击。对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非法营运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严格执行省应急厅、公安厅等部门研究出台的“行刑衔接”具体办法,严厉打击关闭破坏安全监控报警设施、拒不执行重大隐患停产指令、不具备资质条件从事危险作业等违法犯罪行为。
41.集中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多形式集中处理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依纪从重惩处决不手软,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建立打非治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得力、查处不及时、处置不到位,致使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打击治理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42.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不得选择性、随意性执法,不得宽松软、讲人情、走过场,并将执法检查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43.强化精准执法。按照执法管理权限,确定管辖企业名单,精心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突出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大呼隆”等粗放式检查。强化专业执法,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组织专家参与执法
过程。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44.建强镇级执法队伍。要按照不同安全风险等级企业数量,配齐建强镇级监管执法队伍,彻底解决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人少质弱”的问题,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任务。
45.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管。镇政府在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监管执法的专业性、特殊性,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
46.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落实《河南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跟进抓好改革方案制定和改革事项落实。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实专业干部、培养执法骨干力量,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机构、人员保障机制,尽快提高执法专业能力和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相关部门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47.多渠道开展隐患举报。认真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各有关企业要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列明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举报的方式和渠道,并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48.严格落实举报奖励金。按照“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受理、谁处罚、谁奖励”原则,镇政府要及时处理举报,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举报核查工作,经查证属实后,根据风险程度落实举报奖励,确保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
49.严格遵守举报纪律。参与举报事项调查处理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有关个人信息。
责任单位:财政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50.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严格事故快报直报管理。
51.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其他责任人从严从重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2.依法承担应急救援费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规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救援命令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耗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责任单位:镇政府、镇纪委监委、各行政村(社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
53.强化大局观念。树立“一盘棋”思想,把握好政策基调,做到稳中求进,注重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倡互相协作,相互尊重,齐心合力,共同解决好面临的复杂问题,确保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54.提高统筹能力。注意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使得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市场预期。各行业要高度重视特困行业纾困问题,深入开展安全整改,坚持从实际出发,注意发挥一线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做好各类事故遇难人员善后工作。
55.坚持监管服务并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组织重大危险源和企业双重预防线上巡查,开展安全生产网络培训,顺延安全生产许可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证书,对涉疫物资生产企业和疫情场所实行专家“一对一”在线指导和专项检查服务。推行安全生产差异化监管,对安全诚信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企业自查自改的违法行为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罚;对安全条件落后、管理混乱、发生事故的企业加大监管频次和处罚力度。结合“万人助企联乡包村”活动,对重点项目实行上门服务和特事特办,对复工复产企业实行安全承诺并简化验收程序,切实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行政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四、突出重点
按照“条块”结合原则,镇政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研究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大检查工作的落实。
(一)突出检查重点。各有关部门要以市场准入、项目审批、打非治违和监管执法为重点;以监督检查、宣传教育、调查摸底、信息报送、配合执法等为重点;各行政村和社区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劝导、报告安全问题线索等为重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为重点。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
1.燃气领域。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广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组织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
2.危化品领域。由镇应急管理办牵头,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大检查工作。由镇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安全大检查工作。
3.道路交通领域。由派出所牵头,教体、科工、住建、文广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大检查工作。
4.建筑施工领域。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城管、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大检查工作。
5.消防领域。由派出所牵头,教体、公安、民政、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广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消防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
7.教育领域,由镇中心学校牵头,组织开展教育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
8.文化旅游领域。由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开展文化旅游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
9.特种设备领域。由镇市场监管所牵头,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
10.电力领域。由镇供电所牵头,组织开展电力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
粉尘涉爆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按照“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建安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镇政府成立由镇长黄小明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张肖遥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同时,镇政府相关班子成员兼任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班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统筹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行政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强化问题整改。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配齐配强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加强指导服务,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第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属地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三)实行台账管理。要逐个领域、企业、场所、岗位全面排查,实现全覆盖、零容忍,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清单台账,照单管控风险、消除隐患、整改问题。对重大隐患,实施集中交办、督促督办,坚持重患必停,严防漏管失控;对长期停产停工和已关闭取缔的企业,加大巡查排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大检查期间,企业自查、专家会诊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自觉彻底整改的,不予处罚;逾期未改的,坚决依法实施处罚、停产、查封、关闭、曝光等,加强联合惩戒,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宣传优势,广泛宣传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适时报道大检查进展情况,用好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工作纪律。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大检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注重明查暗访,严防形式主义,切实解决问题和隐患。
(六)及时报送信息。各行政村(社区)、各部门每月23日前将大检查进展情况报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定期梳理汇总报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
联系人:王红选
联系电话:15290977111
邮箱地址:wndyjzbgs@163.com
附件:1.综合检查组及分工
2.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综合检查组及分工
第一组
组 长:刘星辰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王小明 工作区长
成 员:包村干部、村(社区)支部书记
检查白雾李、垒草庙、老庄陈、翟庄、岗刘,分管行业(领域)。
第二组
组 长:符 峥 镇党委委员
副组长:王红选 工作区长
成 员:包村干部、村(社区)支部书记
检查周店、柏茗、坡卢、茶庵李、马棚杨,分管行业(领域)
第三组
组 长:李 谆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摆丙军 工作区长
成 员:包村干部、村(社区)支部书记
检查彭姚、刘崔吴、苗店、寨后陈,分管行业(领域)。
第四组
组 长:张肖遥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 磊 工作区长
成 员:包村干部、村(社区)支部书记
检查北街、西街、南街、双碑周、岗丁,分管行业(领域)
第五组
组 长:艾俊强 副镇长
副组长:李卫东 工作区长
成 员:包村干部、村(社区)支部书记
检查大王寨、举人卢、二郎庙、军王、扶桥,分管行业(领域)
第六组
组 长:张翠锋 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
副组长:贾和平 工作区长
成 员:包村干部、村(社区)支部书记
检查大王寨、举人卢、二郎庙、军王、扶桥,分管行业(领域)
第七组
组 长:李亚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李靖 工作区长
成 员:包村干部、村(社区)支部书记
检查小王寨、丁庄、老店、新陈庄,分管行业(领域)
附件2
建安区五女店镇人民政府处关于开展
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建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许建安〔2022〕5号)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集中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内容
在全镇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非法营运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
(一)共性内容。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2.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3.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5.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7.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9.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10.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各行业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重拳出击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1.交通运输。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等。
责任单位:派出所牵头,综合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国土所、应急站、村镇中心、各行政村(社区)等,
2.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建设项目未进行安全生产设施备案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等。
责任单位:派出所牵头,综合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国土所、应急站、村镇中心、各行政村(社区)等,
3.燃气。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燃气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或者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等。
责任单位:应急站牵头,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国土所、应急站、村镇中心、各行政村(社区)等,
4.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等。
责任单位:派出所牵头,综合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国土所、应急站、村镇中心、各行政村(社区)等,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等。
责任单位:化工园区管委会牵头,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商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村(社区)
6.民用爆炸物品。非法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民爆产品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等。
责任单位:派出所牵头,综合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国土所、应急站、村镇中心、各行政村(社区)等,
7.特种设备。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等。
责任单位:派出所牵头,综合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国土所、应急站、村镇中心、各行政村(社区)等,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切实做好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村民(居民)委员会要依职责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服务行业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指令,及时对违法企业落实停电、停水、停气、停网等服务,确保非法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整治。
三、实施阶段
从2022年4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5月)。行政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做好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月)。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明确工作重点,扎实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每月23日前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月)。各有关部门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村(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将“打非治违”纳入议事日程,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要切实落实“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将承担“打非治违”综合工作的职责落实到部门、单位。
(二)强化联合执法。行政村(社区)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针对本辖区本部门打非治违工作有难度的,及时报告镇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同时创新手段措施,充分运用遥感、航拍、电子设备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实效性。要利用各部门现有信息平台,积极推进非法违法行为信息共享共治。
(三)依法严厉打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强行刑衔接,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要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链条,坚决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
(四)加强社会监督。各部门要抓好宣传,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通过拨打“12350”或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主动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公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迅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从严从快依法惩处;对举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奖励并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的要依法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和宣传教育作用。
(五)合理统筹兼顾。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打非治违与安全大检查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合理统筹兼顾,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打非治违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失职渎职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从而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视情节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女店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