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签注
办理地点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办理时效
当场办理
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当办理签注手续: 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2、在同一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内更换居住地的,应在更换居住地15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3、在省内跨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应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报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再办理签注手续。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311国道与张古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苗店社区五女店派出所社区民警办公室
电话
0374—561175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所需材料
1、居住证;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