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的,可在福利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出生登记入户集体户口。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张三村张潘镇派出所
联系电话
0374—5697939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夏季下午15:00至18:00,冬季下午14:30至17:30
办理流程
由社会福利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
2、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口簿》;
3、弃婴入院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