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09-27 2022-09-27 17:14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登记户口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09-27 17: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的,可在福利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出生登记入户集体户口。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张三村张潘镇派出所

联系电话

03745697939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夏季下午15:0018:00,冬季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由社会福利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

2、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口簿》;

3、弃婴入院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