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09-27 2022-09-27 17:11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流浪乞讨人员登记户口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09-27 17: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询到身份信息且需在社会福利机构安置的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由社会福利机构提出入户申请,公安机关为其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集体户口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张三村张潘镇派出所

联系电话

03745697939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夏季下午15:0018:00,冬季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簿;           

3、民政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