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公民因被害、自杀、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张三村张潘镇派出所
联系电话
0374—5697939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夏季下午15:00至18:00,冬季下午14:30至17:30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
1、死者家属或发现人的申报;
2、《法医鉴定书》或死亡地公安机关其他有关证明;
3、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4、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