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已登记常住户口的公民需要变更更正户口登记中的学历、婚姻状况、身高、血型、文化程度、兵役状况、服务处所、职业、本市(县)其他住址等内容的,提交相关证件证明。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张三村张潘镇派出所
联系电话
0374—5697939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夏季下午15:00至18:00,冬季下午14:30至17:30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根据办理的事项提交相关证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