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5-10-09 2025-10-09 10:10

关于公布建安区四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10-09 10: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建安政〔2025〕 4号

建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建安区四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


五女店镇、张潘镇、蒋李集镇、灵井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10号)有关规定,为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土地价格体系,现将建安区四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予以公布实施。

本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