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苏桥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1-04 2022-11-04 15:24

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1-04 15: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1.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在扣除基本医疗(含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下同)报销部分和医疗救助等其它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额在四万元以上,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2.因家庭成员遭遇交通事故、火灾、溺水等人身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个人负担仍较重,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3.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办理条件:1.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在扣除基本医疗(含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下同)报销部分和医疗救助等其它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额仍然较大,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2.因家庭成员遭遇交通事故、火灾、溺水等人身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个人负担仍较重,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3.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救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造成家庭生活难以维持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类型确定。临时救助属一次性救助,同一事由一年内不能重复申请,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原则上,同一事由每年享受临时救助的次数不超过2次。按照给予临时救助对象每人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的原则,根据临时救助对象的困难类型和程度,给予临时救助对象最高不超过1万元救助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办理地点:苏桥镇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374-3019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