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询到身份信息且需在社会福利机构安置的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由社会福利机构提出入户申请,公安机关为其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集体户口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办理地址: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苏桥派出所户籍室
联系电话:0374—5641756
工作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手续:
《入户申请审批表》;
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簿;
民政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