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事项简述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居民,在达到60周岁的当月。由本人到所属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办理方式
本人办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社保卡复印件1份,在参保地办事处社保所办理。
办理时限
每月的20号--30号
结果送达
无需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每月10日-20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办理机构及地点
苏桥镇社保所
咨询查询途径
0374-3019556
监督投诉渠道
0374-3019001
办理材料
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银行激活金融功能)及社保卡复印件1份